中外合资企业,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,是指依据《*人民共和国公**》、《*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》,由外国公司、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、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资经营企业。 (一)*条件 1、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 2、外方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 3、注册资本:科技、服务业不少于10万,生产加工业不少于15万(其中中、外各方出资均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%。) 4、经营项目必须附合**颁发的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 (二)提供资料 1、中、外双方合法开业证明 (1)中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 (2)外方企业提供开业登记证复印件,个人提供护照复印件 2、中、外双方的"资信证明"(内容包括企业存款位数和资金往来结算信誉) (1)中方由开户银行出具 (2)外方由开户银行出具(有效期不得**过三个月) 3、董事、正副总经理名单及其身份证(护照)复印件 4、董事"委派书"和正、副总经理"推荐书"原件及其中文译件 5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护照)复印件、简历、照片(1寸1张) 6、公司住所(经营场所)房产产权证明和租房协议